为吸引优秀人才到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在2026年博士生招生中继续开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博士招生考试命题、考核小组专家遴选、考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组 长:马春泉 郑建华
成 员:宋福强 李海英 葛菁萍 杨峰山 蔡柏岩 杨智宇 杨东广
(二)纪检监督组
组 长:宋国东
(三)成立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考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专业考核工作。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一)参照学校公布的《黑龙江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注册合格且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科本年度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均须符合《黑龙江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申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申请人在申请前3年(2023年1月1日—申请日)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SCI四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分区为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申请时须提论文网络出版或正式见刊证明。若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同其导师共同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由导师和申请人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可视同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五、初试
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如达到《黑龙江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英语成绩的要求,可申请免试。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为面试,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二)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三)复试小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科研潜力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四)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
(一)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八、录取
(一)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若有额外追加的招生名额,按未录取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九、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二)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及与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四)生命科学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杨智宇:18800435873